FB体育坚持以“放管服”改革破发展难题、优营商环境,用“放管服”改革办法提升工作效能,通过进一步简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审批手续,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梳理出《漳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项目清单》(附件1),对清单范围内的建设改造工程豁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推出《漳州市既有建筑功能业态调整互换清单》(附件2),对清单范围内调整功能业态的装修、加固工程,建设单位可直接提供原建筑的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不动产权证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一)简单事项规范化。对改造工程、装饰装修、加固工程等事项简单、工艺不复杂的建设工程审批事项进行规范,明确可免除的审批环节、应办理的审批手续以及后续的监管职责,简单事项更加规范。
(二)规范事项简单化。相较以往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规范事项时需提供的各种申报材料,考虑到改造工程、装饰装修、加固工程等类型的建设工程,其主体建筑年代久远、资料缺失,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在保证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同意以“审查同意意见”代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范相关建设手续,规范事项简单化办理。
(三)安全监管全面化。针对可豁免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项目范围重新进行明确,并明确加强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工程需获得属地建设主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报备同意后方能组织实施,有效避免了“无需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缺乏安全监管”问题,工程安全监管实现全面覆盖。
未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改造工程(如道路街巷整治、地下管网建设、小区内部综合整治等工程),由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用地审查同意意见办理后续建设手续。
对符合《漳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项目清单》规定范围的建设改造工程,由自然资源部门出具意见后办理后续建设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项目清单实行动态更新管理,由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适时调整可豁免的项目范围。
对未改变使用功能或改变使用功能并符合《漳州市既有建筑功能业态调整互换清单》中可调整互换情形的既有建筑装修、加固工程,在不涉及改变建筑面积、高度、层数、外立面等前提下,建设主管部门在建设单位提供原建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情况下,依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属于《互换清单》中不予办理情形的,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受理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获得属地建设主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报备同意后组织实施,豁免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且加强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1.限额以下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即投资额在 100 万元以下(含 100 万元)或建筑面积在 500 平方米以下(含 500 平方米)的建设工程项目;
(一)由政府部门主导实施的未涉及新增用地、建筑面积的改造整治项目,包括道路街巷整治、庭院改善、小区内部综合整治、FB体育屋顶整治(含平改坡)、农贸市场、环卫设施(包含公厕、清洁楼等)、小型供排水厂站、停车场所设施、道路桥梁隧道改造提升项目。
(二)经审定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三类用地内的建筑小品或者其他配套建(构)筑,包括建设亭、台、廊、榭、景观水池、无上盖游泳池、雕塑、移动厕所、服务驿站、园林小品、内部道路、桥涵以及夜景工程等建(构)筑物。
(三)不增加建筑面积、建筑总高度、建筑层数、不增设夹层、未改变建筑功能且位于非重点区域或重要节点的既有建筑外立面改造项目。
(五)基站、路灯、旗杆、户外配电箱、环网柜、供排水计量监测设备、燃气调压计量设施与安全防护装置等设施设备及其基座。
(六)用于安装、衔接市政管网设施的不涉及新增用地、新增建筑面积的水电设备设施和接入接出管、地下构筑物以及化粪池、污水处理池等附属设施。
(七)结合道路建设,在道路范围内同步建设人行天桥(地道)、跨线桥及市政管线等设施;已建设河道红线范围内或利用现有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增设市政管线、闸、堰、坝等水利及市政设施。
二、下列建设工程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建设
(一)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增加建筑面积、建筑总高度、建筑层数,不涉及修改外立面和变更使用性质的建筑工程(包括内部装修、结构加固、夜景工程等)。
(二)临时停车场(库)项目、在自有用地或现有地面停车位上建设的两层简易升降类、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施。
(四)在已建市政道路红线范围内,市政管道的新建(路由规划方案需经自然资源部门审定)、改建及更新修复等。
(五)不涉及道路规划红线修改变更的市政道路维修改造及交通改善工程,如增加调头区、车道数、二次过街、展宽段宽度变化、FB体育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改造等。
(七)规划审批手续齐全的已批加油站、加气站、油气合建站项目在满足安全间距、消防要求和不降低绿地率前提下增设储气罐、储油池、加油枪或油罐增减容、改变储存油品类型等加油加气设施改造项目。
以下既有建筑功能业态变更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对周边无严重影响,建设主管部门在建设单位提供原建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情况下,依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一)产权证明文件土地(房屋)用途登记为商业服务业一级分类的,土地用途可包含现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规定的以下二级类用地用途: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FB体育商务金融用地、娱乐用地、其他商服用地,不包含加油站、加气站、充换电站。
(二)产权证明文件土地(房屋)用途登记为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娱乐用地、其他商服用地的建筑,其内部的业态可调整互换的使用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商铺、商场、百货、零售、超市、便利店、奶茶冷饮、茶馆、咖啡、小吃、轻食、批发市场、饭馆、餐厅、酒吧、KTV、剧院、音乐厅、电影院、歌舞厅、电子游艺厅、室内娱乐、健身房、教育培训机构、银行网点、宠物医院、公共设施营业网点、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私人诊所、网吧、影视城、洗车场、洗染店、照相馆、理发、美容、家政、保健养生、养老中心、月子中心、午托、幼托、日托服务、洗衣干洗、、足浴、废旧物资回收站、修理网点、物流营业网点等商服用途,但加油站、加气站、充换电站以及旅馆用地(包括宾馆、酒店、旅馆、招待所、度假村等)除外。
(三)产权证明文件土地(房屋)用途登记为旅馆用地(包括宾馆、酒店、旅馆、招待所、度假村等)的,允许配套餐饮、零售商铺、酒吧、KTV等相关商业业态。若做餐饮应符合环保要求。
(四)产权证明文件土地(房屋)用途登记为商务金融用地(包括办公、商业办公、电子商务、技术服务、广告传媒等)的,允许配套内部员工食堂,应符合环保要求。
(五)各级人民政府为主体所有或者管理的公共服务设施如教育设施、医疗设施、文化设施、体育设施、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等建筑内部(除社区用房、物管用房、农贸市场外),在保证主体功能的前提下增加对内服务的生活、文化娱乐设施。
有以下情形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予出具规划意见,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受理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或消防验收备案:
(四)将社区用房、物管用房、党建用房、农贸市场以及公共文化、教育、体育、公园等公共配套建筑改作他用的;
(二)既有建筑功能业态调整互换涉及所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结构安全复核意见。
(三)既有建筑功能业态调整互换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对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依法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按照消防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满足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参建单位和技术服务机构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降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施工质量。设计、施工、监理、技术服务机构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主体责任;技术服务机构对出具的意见或者报告负责。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从业人员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承担相应的个人责任。
(四)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要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监督管理,严格依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履行既有建筑功能业态调整互换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