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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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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B体育3月18日,省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十六条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个《意见》对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激发发展活力,促进建筑业做大、做优、做强十分重要。今天,我们邀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王玉志先生,省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宋锡庆先生,解读《意见》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大家好!首先,借此机会,向多年来关注、关心和支持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媒体记者和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感谢!下面,向大家简要介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十六条意见》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

  一是建筑业地位重要、作用突出。建筑业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富民产业,也是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的基础产业和创新产业。从经济贡献看,我省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长期保持6%左右,上缴税收占全省税收的6%以上,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从产业规模看,2018年全省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29万亿,实现营业收入1.08万亿,与轻工、纺织、机械、化工、冶金等传统行业同为过万亿的优势产业,带动了建材、物流、家居、家电等几十个相关产业的发展。从吸纳就业看,全省建筑业从业人员达到380万人,其中,农民工超过280万人,按每个农民工家庭平均3.5人计算,建筑业推动全省超过1000万农村人口增收,是名副其实的富民产业。

  二是我省建筑业发展面临一系列困难问题。建筑业发展速度偏慢,总产值增速从2011年的20%下滑到2018年的12.4%;管理机制不活,粗放式的管理模式在有些地方依然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发展;创新能力不足,企业大而不强、专而不精,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研究不深、投入不足、应用不多,难以承揽高铁、地铁、超高层建筑等高端项目,有效市场份额占有不足。这种情况与山东经济大省、建筑业大省的地位很不匹配,与走在前列的要求也很不适应,迫切需要出台有力政策措施促进行业加快发展。

  三是我省建筑业发展面临难得机遇。从政策支持上看,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建筑业改革发展,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深化建筑业改革、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精准有力的政策支持。从市场前景上看,“一带一路”倡议和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提质增速,特别是随着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加大,固定资产投资一个时期内仍将保持较快增长,为建筑业发展提供了广阔市场空间。从产业基础上看,我省拥有较大的产业规模和较高素质的产业队伍,企业结构相对合理,在传统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以及电力、FB体育交通、水利等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具备做大做强和实现转型升级的基础条件。

  加快建筑业改革发展迫在眉睫。去年12月,龚正省长作出批示,要求推动全省建筑业做大、做优、做强,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刘强副省长要求,扎实做好调研工作,拿出实实在在的措施,形成一个推进意见。按照省领导的批示指示,我厅在深入调查研究、全面对标对表、借鉴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意见》初稿,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后,送省直22个部门(单位)会签,3月18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意见》共16条,从实施简政放权、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深化建筑业改革、鼓励企业创新创优、财税金融扶持、强化监管服务等6个方面,明确了支持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实施简政放权。从3个方面明确了优化资质审批管理、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放宽承揽业务范围的具体措施。包括开展审批告知承诺制试点,打破资质逐级晋升限制,实行“一站式”网上审批服务;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的原则,将部分省级审批事项依法委托设区市住建部门实施;允许具备相应条件的总承包企业,承接资质类别内上一等级项目,允许一级及以上的市政和公路总承包企业之间、水利水电和港航总承包企业之间,互跨专业承接业务。

  (二)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从2个方面明确了支持企业参与重大设施建设、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具体措施。FB体育包括支持骨干企业采用联合体方式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对营业收入突破一定数额的,按规定给予财政奖励;政府通过组织推介活动为企业开拓市场搭建平台,组建“海外工程发展联盟”,带动工业产品、劳务、技术、标准输出。

  (三)深化建筑业改革。从4个方面明确了改革建设组织方式、工程建造方式、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建筑劳务用工制度的具体措施。包括在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上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积极发展装配式建筑,新建民用建筑在规划条件、项目建设条件中明确相关指标要求,棚改安置房、政府投资工程及大型公共建筑按照装配式标准建设;实施技术、质量、价格、信用等综合评价,防止恶意低价中标,依法赋予招标人资格预审权和定标权;支持大型施工企业保有骨干技术工人队伍,将专业作业企业纳入“小微企业”管理;坚决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四)鼓励企业创新创优。从2个方面明确了加快科技创新、鼓励创建优质工程的具体措施。包括支持建筑业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将建筑业科技创新列为省科技创新体系重点内容;调整建设工程费用费率,实行优质优价,对获得鲁班奖、泰山杯等奖项的,各级政府给予奖励。

  (五)加大财税金融扶持。从3个方面明确了减轻企业负担、实行财税奖补、加大金融支持的具体措施。包括健全材料、人工等价格涨跌风险分担机制;推行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按规定减轻企业社会保险、临时接电费等负担;根据支持实体经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政策,FB体育对企业纳税予以奖补或允许延期缴纳;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建筑业特点金融产品,稳贷、续贷,支持上市融资,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六)强化监管服务。从2个方面明确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精准对接服务的具体措施。包括开展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和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要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建筑业改革发展,各有关部门“一对一”送政策上门,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

  一是全面部署。省政府已确定,近期召开全省建筑业改革发展大会,对《意见》贯彻落实进行部署。我们将督促各地抢抓发展机遇,加大改革力度,出实招、出硬招,真放、真扶、真奖、真补,切实把《意见》中提出的各项扶持政策和惠企措施落实落地。

  二是细化措施。对《意见》提出的各项政策,分层次、有步骤地在优化资质管理、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咨询、优质优价、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等方面,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措施。

  三是精准服务。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采取“政策直通车”“服务专员”等形式,“面对面”提供个性化服务。省、市、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住建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至少联系帮包1家建筑业企业。

  四是加强调研。采用“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企业和项目,调查政策落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基层和企业的创新举措及时总结推广。

  新闻界的朋友们,以上是对《意见》的简要介绍。请大家广泛报道、深入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我们注意到,为促进全省建筑业改革发展,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出台了57号文件,这次又推出了十六条举措,请问是如何考虑的?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看得出你对建筑业改革发展十分关心。201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及时出台文件贯彻落实,对我省建筑业改革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推进作用。刚才我已经介绍,2018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增加值都实现了两位数的增长,税收增长超过20%。但是对标先进省份,我们的发展速度、规模总量、竞争实力仍然有较大差距。习总在参加今年全国“”福建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向改革开放要动力,最大限度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动能。这为我省建筑业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要求我们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鼓励创新创优、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持续激发活力、增强动力。

  近两年,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了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扩内需补短板促发展、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等一系列政策意见,其中很多与建筑业密切相关,需要在住建领域落实落地。同时,我们也关注到发达省份在建筑业改革发展方面,陆续出台了更加有效的举措,探索出了一些成功的发展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因此,我们在深入调研、全面对标对表、借鉴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十六条意见》,对有关改革举措、扶持办法、奖补政策进行了深化细化。可以说,这16条意见措施更实、含金量更高,必将对我省建筑业改革发展起到更大的促进作用。

  本次《意见》提出“调整建设工程费用费率,实行优质优价”这项新举措,请问会给企业带来什么样的红利?

  创建优质工程,建筑业企业需要增加一定的投入。实行优质优价,目的是对企业增加的投入进行补偿,更重要的是鼓励和引导建设更多的优质工程,提高工程质量水平。一是对获得鲁班奖、国优工程、泰山杯、安全文明工地等奖项的建筑企业,政府给予适当奖励;二是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中的费用费率,实行按质论价,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约定,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程奖项的,分别按照1.5%、1.0%和0.8%的标准计取优质优价费用。优质优价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用于工程创优。

  下一步,我们还将研究制定具体的措施,初步考虑是: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按招标文件提出的创建目标足额计列工程优质优价费用。建设工程达到合同约定的创建目标时,优质优价费用按照达到的质量安全等次计取;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创建目标时,按照实际获得的质量安全等次计取。

  《意见》提出的“优化资质审批管理”等一系列措施,放宽了市场准入条件,但对事中事后监管提出更高要求。《意见》提出“开展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请问如何将这一制度落到实处?

  龚正省长在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意见》时强调,要引导企业诚信为本,一个企业要做大做强,必须要有市场信得过的好口碑,尤其是建筑行业。信用管理是当前规范建筑市场的重要措施。去年以来,我厅先后制定了《山东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山东省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导则》,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的认定、归集、交换、公开、评价、使用及监管作出了规定。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省、市两级建筑市场信用监管平台,及时归集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推送至“信用山东”“信用中国”;建立信用等级评价机制,对市场主体进行信用评分定级,对优良信用信息实行加分,对不良信用信息实行扣分直至列入“黑名单”;对信用评价优良的建筑市场主体,在行政许可、资格管理、招标投标、评优树先等方面,实行激励措施,比如在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时,要求信用评价权重占到10%以上;对信用评价不良的,实行多环节、跨部门联合惩戒,让“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